证监会介绍协调推进资本市场改革稳定发展等情况

今天,我们很高兴请来了中国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先生,副主席李超先生、方星海先生、赵争平先生,请他们向大家介绍协调推进资本市场改革稳定发展方面的情况,并回答大家提问。证监会两位主席助理黄炜先生、宣昌能先生也到了现场。

来源:证监会发布

国新办新闻局局长、新闻发言人胡凯红(焦非 摄)

 主持人 胡凯红: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周末好。长期以来,大家非常关注中国的资本市场。今天,我们很高兴请来了中国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先生,副主席李超先生、方星海先生、赵争平先生,请他们向大家介绍协调推进资本市场改革稳定发展方面的情况,并回答大家提问。证监会两位主席助理黄炜先生、宣昌能先生也到了现场。

下面,我们先请刘主席作介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士余(吴晓山 摄)

刘士余:各位记者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首先,欢迎大家、感谢大家来参加证监会新闻发布会。我从现场的“长枪短炮”,看到记者朋友们对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期待。你们的光临和报道,是给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注入正能量,是给证监会撸起袖子抓监管注入正能量。

过去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证监会系统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这个大局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努力做好资本市场稳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一年来的工作,可以概括为三个字:“稳、严、进”。

第一是“稳”。我一到证监会工作,就深切感到,在经历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后,市场最期盼的是稳。回首2016年,这一点做到了。

政策预期稳。我们牢牢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改革方向,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牢牢坚持那些被市场拥护、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和做法,充分尊重市场规律,顺应市场需求,保持工作定力。

市场运行稳。在广大投资者的共同呵护下,沪深两市波动幅度在收窄,投资者的信心在增强,市场运行趋于稳定,市场的各项功能明显增强。

改革步子稳。我们坚持问题导向,用制度改革解决股市异常波动后面临的一系列突出问题,拿捏好改革的顺序,稳扎稳打。

 第二是“严”。一年来,我们坚持依法监管、全面监管、从严监管,突出了严。我们的标准严,对首次公开发行(IPO)审核标准是严的,目的就在于保证上市公司质量,从源头上防止病从口入。我们的执行严,对于资本市场的乱象,及时亮剑,坚决亮剑,该盯住的线索盯住不放,该立案的及时立案,该彻查的及时彻查。我们的自身管理严,牢牢坚持证监会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这一条政治主线,扎实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保证我们这支队伍的政治使命感强起来,腰杆子硬起来,监管严起来。

第三是“进”。我们在改革方面迈出了新步伐。坚持改革的方向不动摇,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完善了资本市场一系列基础性制度。包括:新三板分层,明确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法律地位、运行规矩,国务院办公厅就此发了文件;对贫困县企业IPO在坚持标准不变的前提下提高效率;及时修订上市公司重大重组和再融资相关制度;着力完善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的监管规则;充分发挥交易所的一线监管职能;创新投资者保护的手段和机制,探索建立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等等。

我们在支持实体经济方面做出了新努力。去年有280家企业通过IPO的审核,248家企业完成IPO,融资1630多亿元。还有几个数字也给记者朋友们提一下,去年上市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超过1.34万亿元;审核通过的并购重组261家,增加上市公司资本实力9800多亿元;新三板挂牌企业翻了一番,年底超过1万家,当年融资1391亿元;在多部门协调支持下,交易所债券市场稳健发展,净增加企业债券筹资超过2.7万亿元。这些“真金白银”,实实在在地支持了实体经济的发展。

我们在双向开放方面取得了新成果。沪港通进一步完善,深港通顺利开通,证券行业机构、证券交易所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中国证监会和有关国家、地区的证监会组织跨境监管协作进一步紧密,效率进一步提升。

上述三个方面是对我们去年工作的一个简要概括。我们给记者朋友们提供了一个背景材料,包括统计资料,供大家报道参考。

下面,我和我的同事回答大家的问题,请记者朋友们提问。

 主持人:谢谢刘主席。

良性自律规则初形成行业步入可持续发展之路

日前,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了各私募股权机构“掌门人”,对于行业自律规则和方向,他们基本持肯定态度,认为良性的自律规则已初步建成,但是对于个中细节也提出了中肯建议。

来源:上海证券报

“监管部门和自律组织把控了一个比较好的度,既鼓励了行业发展,也有利于控制野蛮生长,让股权投资和创投进入规范状态,同时在注册备案过程中还建立了认真筛选的制度。”鼎晖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尚志对目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的自律规则给予认可:“这些都是很正面的,使得整个大的资产类型有人管、有人关心、有人关注,形成整体良好的行业生态”。

日前,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了各私募股权机构“掌门人”,对于行业自律规则和方向,他们基本持肯定态度,认为良性的自律规则已初步建成,但是对于个中细节也提出了中肯建议。

对于一个行业的长久发展来说,他律固然重要,自律亦不可缺。好的自律规则,严于他律,既可壮大市场,培育行业核心竞争力;也可控制风险,引导行业沿着健康规范的方向发展。条分缕析,扶优限劣实则是私募基金行业自律规则的两条主线,给规范运作的“好孩子”以政策扶持,对品行不端的“坏机构”吹响裁判哨。

限劣以正道

从证券基金行业的发展历程看,要取得长足发展,必须走规范、合规的道路。我国的私募基金不设行政审批,实行登记备案,这意味着事中监测、事后检查的职责更为重要。

尤其是我国私募股权市场的规范化水平亟待提高,在基金募集环节,出现了一些变相公开募集、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的情况。同时,行业潜在风险不容忽视,特别是要警惕非法集资,部分私募股权基金和房地产基金备案为股权投资,但在负债端向投资者承诺高额固定收益,一旦项目端出现风险或资金周转困难,将面临兑付风险。

对于这样的“坏孩子”、“坏现象”,采取一定措施限制其行为,惩罚明确有力且起到威慑作用,显得尤为必要。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今年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协会”)已累计对超过1万家“空壳”机构注销登记,提高私募基金行业机构的规范运作水平。据悉,目前私募机构登记的质量已经显著提高。同时,今年以来协会已经多次公示失联私募机构名录,引起市场广泛关注,保护了投资者利益。

“对设立之初的备案审查,我是支持的。”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靳海涛告诉记者,这关乎行业的门槛,不能让想利用私募身份做坏事的人破坏了金融秩序,造成紊乱风险。“在这一环节中,股权投资基金要提交大量的文件,相关人员要通过考试,这都是必不可少的。”

扶优求发展

惩罚“坏孩子”的同时,呵护、扶持行为规范的“好孩子”,这样才有助于形成奖惩分明的良性生态。“对好人来说,要有适度监管,别让行业乱了,但是也别管太死,让大家存在合适的操作空间。”吴尚志如此评价监管和自律规则。

证监会副主席李超曾在公开演讲中指出,对规范运作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既是培育私募基金行业核心竞争力的必然要求,也是壮大机构投资者队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迫切需要。尤其是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更是需要从促进创新创业、支持实体经济、扩大民间投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高度,来全面认识。

今年以来,一个明显的趋势是,证监会创造条件鼓励优秀机构做大做强。一方面,符合条件的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恢复在新三板挂牌;另一方面,私募机构可在新三板开展做市业务试点,鼓励符合条件的机构通过做市提升经营管理水平,首批试点机构数量不超过10家,待试点开展一段时间后评估进一步扩大试点的可行性。

有限合伙制是目前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的一个常见组织形式。弘毅投资总裁赵令欢呼吁,应给予有限合伙制企业以“国民待遇”。“挂牌新三板也好,作为做市商也好,‘有限合伙’这个组织方式都被一刀切,现在的上市法律架构和做市商只允许股份有限公司,这种情况我觉得不符合行业的基本情况。有限合伙是私募比较好的治理方式,因为管钱人的利益和出资人的利益有高度的关联性。我们公司之所以能够规范发展,是因为用有限合伙的形式治理得好,这种形式是弘毅做成百年老店的压舱石、金钥匙。”

靳海涛则认为,股权投资基金设立之初要在协会备案、信息披露,这已经是一道不低的门槛,要优化和理顺基金投资项目退出前“穿透”审核工作,让创业投资的市场化退出渠道更通畅,让真正优秀的创投机构脱颖而出。

目前,协会也采取了一系列行动,包括敦促行业诚信建设、改善私募机构商事环境、探索行业管理与地方行政管理全方位协调机制、参与税收体制顶层设计、推动契约型和合伙型私募基金的税收中性政策等,为行业积极争取和营造可持续发展环境。

私募基金监管体系现状全解析

截至今年10月底,我国的私募基金认缴规模已达9.13万亿元,登记的私募管理人17271家。从2014年底的两万亿到如今的9万亿,私募基金的规模已赶超公募,真可谓是爆发式增长。

规模爆发的同时也是监管紧锣密鼓的跟进。从2013年只有一部《证券投资基金法》到被称为私募史上最严监管年的今年,基金业协会陆陆续续发布了70部左右的法规。对私募管理人的备案登记、私募产品的资金募集、信息披露、外包业务、合同指引等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

本文梳理了目前私募监管体系的整体框架以及重点法律法规的合规要点。

来源:中国金融圈

一法、两规、七办法、二指引、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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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私募基金的整体监管框架

⌈一法⌋

《证券投资基金法》 

2013年6月1日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版

修订法案首次将非公开募集基金纳入调整范围,这意味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获得合法地位。并且引入了基金行业协会的概念并赋予其相关监管和对行业进行自律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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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规⌋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014年8月21日——证监会

因新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法》首次把私募纳入范围,证监会根据法律授权制定此《办法》,是私募基金监管领域的主要法规之一,确立了符合私募基金行业运作特点的适度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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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 

2016年7月15日——证监会

2015年3月,基金业协会发布实施了《资管业务“八条底线”禁止行为细则》,此《规定》可以理解为新版“八条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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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办法⌋
  •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2014年2月7日——基金业协会

《办法》是对证监会《暂行办法》中关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备案制度的专门立法,并开通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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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16年2月4日——基金业协会

《办法》从信息披露的主体和对象、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方式、基金募集与运作期间的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规定,初步构建起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的自律监管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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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

2016年7月15日——基金业协会

《办法》对私募基金募集环节的募集主体、募集程序、账户监督、信息披露、合格投资者确认、风险揭示、冷静期、回访确认、募集机构和人员法律责任做了法律规定。对私募基金募集活动作出更为严格和细致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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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私募投资基金服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016年11月15日——基金业协会

《办法》合并了之前《外包指引》的主要条款,包括服务机构的法律地位、管理人在业务外包中的法定职责、募集结算资金的安全保障机制等,同时新增了各类服务业务的定义、业务边界、权责划分和退出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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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从事投资顾问服务业务管理办法》(制定完善中)
  • 《私募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制定完善中)
  • 《基金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制定完善中)
⌈二指引⌋
  •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  

2016年2月1日——基金业协会

主要从管理人内部控制的目标与原则、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及内部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建设进行自律管理,构成了管理人内部控制的自律监管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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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   

2016年4月18日——基金业协会

《指引》一方面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私募类产品提供统一、标准的合同文本参照,同时也能为下一步大资管时代下私募类产品的统一监管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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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公告⌋

证监会及基金业协会时常通过公告、通知、答记者问、解答等形式发布其对私募投资基金行业的自律规则及业务操作标准,最著名的当属基金业协会发布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公告》及其《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1-12)》,其详细列明了证监会及基金业协会对某一具体问题的最新监管动向及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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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证监会和基金业协会几乎每个月都有新的法规或制度出台,立法速度和规模可谓空前。高压监管下,私募机构备案门槛全面抬高,大批空壳私募被清理,非法失联私募机构一一被列入黑名单,鱼龙混杂的私募基金业已发生巨变,私募基金管理人经历了大浪淘沙般的洗牌。

与此同时,具备行业代表性的百亿级私募航母已经达到131家,大型私募资产管理公司队伍的壮大,意味着私募已经成为资管行业不可忽视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