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制定智慧农业相关补贴政策,加强智慧农业重点项目建设

日前,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推进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的建议,在其农业农村部网站发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961号建议的答复》,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回答。

一、关于加强智慧农业重点项目建设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积极推动把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建设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部署实施。组织实施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数字农业试点项目、精准农业应用项目等,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机器人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加工各环节融合应用。累计建设9个农业物联网示范省、100个数字农业试点项目,认定210个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支持近12万套农机信息化改造,征集推介426项农业物联网应用成果和模式。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持续谋划实施智慧农业工程,推进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深度融合,加快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转型。一是加强智慧农业关键技术创新攻关。在专用传感器、精准作业、农业机器人等领域加快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二是推进智慧农业产品技术产业化应用。建设一批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认定一批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推广农业自动监测、智能控制、自主作业等先进适用智能装备和农场在线管理系统,加快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数字化转型。三是培育智慧农业产业体系。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健全产品和技术推广机制,建立社会化配套技术服务体系。

二、关于制定智慧农业相关补贴政策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项重要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凡是符合农机购置补贴对象条件的主体,均可按程序申请农机购置补贴,享受国家政策。我部和财政部注重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引导作用,已将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农业用北斗终端及辅助驾驶系统、水产养殖水质监测设备等智能农机产品纳入补贴范围。《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各省可围绕智能农机产品的推广应用,将部分品目产品补贴额测算比例提高至35%。暂不在补贴范围的产品可通过农机新产品试点、农机专项鉴定等渠道按程序纳入补贴。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持续加快智能化农业机械研发进程,并针对农业机器人等前沿领域,推动设立研发专项;支持具有创新能力的农机龙头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牵头承担研发任务,加快推动智能农机核心零部件研发创新。在此基础上加大示范推广和购置补贴力度,逐步将更多符合条件的智能农机产品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助力智慧农业发展。

三、关于加大农业农村信息化标准建设力度

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农业农村信息化标准工作,于2016年成立了部农业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初步设立了大数据、物联网、网络信息安全、电子商务四个标准工作组。成立以来,该委员会开展农业信息化标准化研究,提出标准体系,推进标准规范制修订,农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标委会研究制定了《农业信息化标准体系(暂行)》,正式制发《农业信息基础元数据》《农业数据共享技术规范》2项标准,《农业大数据核心元数据》《农业物联网应用服务》《农产品批发市场分类预编码》《高标准农田气象保障工程建设》《农产品市场信息采集产品分级规范》等多项标准进入编制和报批阶段。其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在完成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中起到重要作用,《农业数据共享技术规范》和《农业信息基础共享元数据》等现行农业信息化行业标准,在标准适用范围进行了推广,特别是在推进我部农业数据资源整合相关工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农业信息化行业标准的制修订逐步走上快车道。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充分发挥标准对促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强化顶层设计,将标准化纳入“十四五”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加快体系建设,出台“十四五”农业农村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开展国际合作,推动农业农村信息化标准化更好融入双循环格局;筹划建设数字农业标准检测中心,通过标准工作提升农业信息化应用水平。

四、关于农业数据开放共享

“十三五”期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部印发了《关于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和应用的5项基础性工作和11个重点领域,对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做出总体安排。2016年起,在北京等21个省份开展了涉农数据共享、单品种大数据建设等四个方面的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试点工作。开展水稻、大豆、油料、棉花等8个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中心建设试点。2017年11月,建成上线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聚合全链条数据资源,推动大数据在行政管理领域深度应用。2018年1月上线部网站数据频道并于2020年3月改版升级,为广大公众提供大量权威、及时、可机读、可再加工利用的数据,公众可利用开放的数据开发丰富的数据产品,更加充分挖掘数据的价值。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不断升级完善农业农村大数据硬件设施和软件环境,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建设,持续推进单品种全产业链大数据中心建设,完善全产业链数据采集、处理、挖掘、分析、预警、预测系统,实现对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全链条全过程全渠道的有效监管、智能决策和科学管理。

五、关于强化智慧农业人才队伍建设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都把培养数字农业技术人才作为一项重要保障措施,作出了专门部署。一是支持高校开设智慧农业相关课程。2018年以来,教育部先后批准10余所农业高校开设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本科专业,批准开设智慧农业专业15个、农业智能装备工程专业6个、智慧牧业科学与工程2个。同时支持涉农高校开展农机装备、智慧农业创新研究,重点围绕农业生产数字化设计、智慧化控制、精准化运行等环节,支持和推动高校在遥感、信息、计算机和现代加工等领域的研究成果向农业生产领域转化。二是鼓励信息化人才进入农业领域。积极搭建返乡入乡创业平台,2017年起连续三年举办全国新农民新技术创业创新博览会,吸引和鼓励社会人才投身智慧农业发展。通过培育壮大创新创业群体,推进产学研结合,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协会等机构的信息化人才积极参与智慧农业科学研究、应用推广,推动智慧农业技术成果不断涌现。三是大力开展农村智慧农业人才培训。2018年起,我部会同中组部举办农业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电子商务专题培训班,截至目前,共举办14期,累计培训学员1500人。2015年起,我部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提高广大农民运用手机查询信息、网络营销、获取服务、便捷生活的能力,累计培训受众超过1亿人次。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加大数字农业人才培养,强化农村基层干部信息化意识;继续开展好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和电子商务培训,进一步教会农民专业技能,让手机成为“新农具”,直播成为“新农活”,为数字农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解读2021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攻坚克难,破浪前行

解读2021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攻坚克难,破浪前行 – 综合 –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一年一度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无疑是中国新一年经济政策的风向标,为来年我国经济发展和宏观政策指明了方向。从今年经济工作会议公报的内容来看,在政策内涵、施策手段等方面都还是有相当大的变化的。

第一,看一下中央对于当前形势的判断。公报的表述是“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这一表述与前几年“复杂严峻、存在诸多不确定性”的笼统表述相比是非常清晰、精准的,可谓是直指要害。

需求收缩包括了内需和外需。从外部环境看,虽然全球经济整体复苏,但基础并不稳固,波动性大、脆弱性高、结构性失衡等特征凸显。预计2022年全球经济增速将逐渐回落至常态,供应链瓶颈加剧通胀压力,全球滞胀风险加大。相对应的是,今年支撑我国外贸出口增长的因素有所减弱,明年出口额大概率呈回落态势。从内部消费看,2022年制约消费的收入、疫情、避险倾向等因素将取得一定程度的好转,新冠疫情对消费的影响逐渐长尾化,但大幅度的改善依旧难以实现,消费复苏依旧乏力。

供给冲击主要是两方面,一是大宗商品涨价,在供给受阻加之货币溢出效应的双重作用下,生产成本上升带来的输入型通胀压力。二是在中美科技战和疫情影响下,供应链的稳定性面临冲击,产业供应效率还没有恢复,或有“卡脖子”和断供风险。供给冲击最终的影响,就是通胀压力增加。

预期转弱实际上更应该予以重视。在金融视角里,信心比黄金还珍贵。预期和现实会相互影响,预期越悲观,消费和投资也越谨慎。一旦全社会都形成了这种氛围,这个预期是很难逆转的。所以说预期转弱,不是一个简单的主观想法的改变,而是一个严峻的客观环境的变化。一旦到了恶性循环的阶段,就会对需求形成强烈的负反馈,所以要求我们要做好预期管理,稳定市场预期。

第二,如何正确认识和把握“稳”字。中央确立明年经济工作的总基调是“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会议指出,稳定宏观经济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担负起稳定宏观经济的责任,各方面要积极推出有利于经济稳定的政策,慎重出台有收缩效应的政策,政策发力适当靠前。”要求各方面要努力实现明年经济平稳开局,向好发展。

(一)“稳字当头”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

为什么要“稳字当头”?一是要抗冲击,二是要防风险,三是要保平衡。冲击主要来自于外部,中美多方面的角逐和博弈,新冠疫情的变化,以及潜在的全球金融危机等等,都有可能造成巨大的冲击。风险主要来自内部,包括庞大的地方政府债务、企业债务违约、可能出现经济“类滞胀”等等。保平衡就是在保持稳定发展的同时兼顾多方面目标,譬如在宏观调控政策跨周期和逆周期之间,在环境约束与经济运行之间,在全局统筹与局部实际情况之间,都要找到平衡点、把握好尺度。

(二)在宏观层面,核心是稳增长

稳增长的主要手段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会议提出,明年财政政策转向更积极,强调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超前开展基建投资,以基建托底经济,质和量并重。预计明年还将在支持国民经济薄弱环节、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能等方面推出新的更大力度的政策组合。

货币政策正式转向宽松,明年上半年可能延续降准,必要时还可能小幅下调政策利率。在经济面临新的下行压力、房地产风险明显暴露情况下,加大力度对冲经济下行压力,实现房地产软着陆,并支持实体经济、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绿色经济、新基建,实现跨周期调节和高质量发展。

(三)在微观层面,稳就业是第一要务

就业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经济下行首当其冲影响就业。会议从宏观层面提出,“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强化就业优先导向,提高经济增长的就业带动力”;从微观层面提出,“要抓好重点群体就业,落实落细稳就业举措”。

针对不同就业对象,要从完善就业政策、转变就业观念、细化就业举措和灵活就业方式等方面多管齐下,破解劳动力供需的结构性矛盾,解决好各类重点群体的就业难题。

(四)在社会心理层面,关键是稳预期

会议确立“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经济工作总基调,是从根本大局出发稳定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市场信心。

会议提出七大政策组合,将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有机结合,强化政策协同发力,是从经济运行层面稳定发展预期,引导市场正确有效投资。

会议提出要正确认识和把握的五个领域,进一步理顺各方在这些领域存在的认知偏差,是从思想认识层面形成长期、合理、稳定的预期,激发市场主体的长期投资热情。

第三,“稳中求进”是工作目标,如何求“进”?

(一)强调要科技创新求“进”

科技创新,是经济发展的不竭源泉和核心内生动力。尤其在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风起云涌的时代大背景下,更是要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作用,开新路、解难题、破危局。

会议提出,将实施科技体制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制定实施基础研究十年规划。这将进一步激活科技体制,产出更多基础研究科技成果,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深化产学研用结合。完善优化科技创新生态,形成扎实的科研作风。

(二)必须要深化改革求“进”

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必须进一步理顺经济结构、疏通制度堵点、优化营商环境,从而激发经济主体活力、保障经济发展速度、全面提升发展质量。

会议提出,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在畅通国内大循环、突破供给约束堵点,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促进形成统一强大的国内市场;要抓好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在高质量发展中发挥资本市场更重要的作用,促进技术要素与资本要素结合发展;要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推动企业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竞争力,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三)要求以精准施策求“进”

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施策,是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一大特色。预计这将成为今后政策制订和执行的主要模式,对于各部委、地方政府的决策水平和施政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尤其是对各级领导干部专业能力的严峻考验。

精准施策体现在此次会议的方方面面。譬如,在财政政策方面,会议提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在市场非常关注的房地产领域,会议提出要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在改革开放政策方面,会议提出要调动地方改革积极性,鼓励各地因地制宜、主动改革;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要“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在正确认识和把握碳达峰碳中和方面,指出“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不能搞“一刀切”等。

第四,会议公报里还有几个与以往不同的地方,需要特别注意。

(一)澄清了思想认识上的几个重要问题

目前我们在共同富裕、资本特性、初级产品供给、重大风险防范和双碳目标等五个方面存在较大分歧,各方面争论很大、把握不准,执行中存在可左可右、可轻可重、可快可慢的问题。此次会议对此进行了清晰明确的阐述,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正本清源、指明方向,厘清了此前的种种模糊认知,进一步纠正认识偏差和执行偏差,向市场发出了明确的稳定信号,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非常强的理论和现实双重指导意义。

(二)突出强调系统思维的重要性

经济社会发展是一个相互关联的复杂系统,制定和实施经济政策都要坚持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加强政策之间统筹协调,形成政策合力。会议公报采用“结构政策”代替以往“产业政策”的提法,表明更加重视从经济体系和产业体系的全局性系统思维出发,通过影响框架条件来引导和改变经济主体的决策,减少对具体经济结构的直接干涉,更加尊重市场规律,也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脉相承。

(三)特别提出领导干部要提高领导经济工作的专业能力

近年来部分地方与部委在出台政策时经常会出现前后矛盾反复、不尊重实际以及简单一刀切的现象,如疫情防控、拉闸限电、地产调控等方面。为此,会议提出:“领导干部要加强经济学知识、科技知识学习,特别是要悟透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正确政绩观,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慎重决策、慎重用权。要加强调查研究,坚持’三严三实’,坚决防止简单化、乱作为,坚决反对不担当、不作为。”我们预计今后中央会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专业能力的考核。

纵观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它对可能出现的困难有了充分的预估和研判,对明年的经济工作进行了精准的部署安排,创新频出、亮点纷呈,大幅提振了市场信心,让人们对明年我国经济实现健康高质量发展更加充满期盼。(中国社会经济调查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发展研究院院长  王彤)

河南将设两只政府引导基金,总规模50亿

日前,河南省召开“促进天使风投创投基金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新闻发布会。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何雄介绍说,为推动天使风投创投高质量发展,河南将率先在生物医药新材料、数字经济两个重点产业赛道设立政府母基金。

从出资比例看,省数字经济引导基金30亿元、省生物医药新材料引导基金的20亿元中,省财政认缴出资基金份额的30%,市、县、开发区认缴基金份额的40%,省属国有企业与省财政按1∶1比例对子基金协同出资,进一步带动银行信贷等传统金融支持。

据介绍,这两只基金在运作模式上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定位上突出政策性,发挥引导作用。两只引导基金中政府出资的财政性资金,将纳入预算管理和公共财政考核评价体系,不以营利为目的。纳入预算管理,向社会传递稳定出资预期,彰显发展天使风投创投基金的决心和信心。纳入公共财政,设定较为灵活的让利措施,超额收益更多留给基金机构和社会资本,让基金机构和社会资本更大比例享受被投企业的股权增值红利。同时,出台尽职免责、保值增值、持股跟投、考核评价等制度,形成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创业投资生态环境,支持政府引导基金聚焦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科技。

二是策略上锚定母基金,重在招引机构。两只基金作为政府母基金,不直接投项目,而是通过招引和培育优秀的天使风投创投机构,凭借专业机构灵敏的市场嗅觉和丰富经验,让基金机构发现企业价值,设立子基金或者跟投,配置资本资源。

三是投向上突出重点领域,扶持原始创新。加强与生物医药新材料、数字经济两个领域的优秀投资机构对接合作。生物医药领域重点投向创新药、现代中药、诊断检测、高端医用耗材等行业。新材料领域,重点投向新型功能材料、高性能化工材料、先进金属材料等行业,支持对省实验室体系的科技研发项目进行精准孵化。数字经济领域重点投向先进制造业、产业数字化转型、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

四是运作上坚持市场化,专业事交给专业人。实行所有权、管理权、托管权相分离的运作机制,秉持“建制度、不干预、强考核”方针,省级层面建立健全规模调整、考核评价和让利容错等制度体系,组织审计监督、绩效考核。政府不干预微观操作,授权省属企业建立专门的基金机构、招募专业人才或者遴选国内知名母基金管理机构进行管理,负责具体投资运作。子基金由其管理机构按照协议约定的投资领域和范围进行自主决策。在监管上,设定科学的考评指标体系,对效果不佳的合作子基金管理机构进行更换或终止合作。

五是推进上省市县协同,统筹发展合力。省级主导,鼓励发展有决心、产业有基础的市、县、开发区参加引导基金设立,形成三级政府出资。从出资比例看,省数字经济引导基金30亿元、省生物医药新材料引导基金的20亿元中,省财政认缴出资基金份额的30%,市、县、开发区认缴基金份额的40%,省属国有企业与省财政按1∶1比例对子基金协同出资,进一步带动银行信贷等传统金融支持,瞄准一流人才、一流创新平台和头部机构、头部企业,省市县联动打造天使风投创投基金服务体系,全方位嫁接金融和科创资源,为地方产业发展赋能。

此外,河南还将积极对接优秀天使风投创投机构和各类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机构,组织开展“投资机构看河南”系列活动,完善招引政策,力争5年内吸引100家国内外优秀投资机构落户河南。

合肥将设立总规模200亿元的政府引导母基金

12月16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印发《合肥市促进股权投资发展加快打造科创资本中心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从发挥政府基金引导作用、支持股权投资基金及人才集聚、激励股权投资基金扩大投资、优化股权投资服务环境等4个方面,制定了12条具体举措。

发挥政府基金引导作用方面

一是引导设立专项基金。设立总规模200亿元政府引导母基金,分行业领域,引导社会资本设立各类专项基金。其中,参股主投成长期、成熟期专项基金的出资比例不超过20%;参股主投种子期、初创期专项基金的出资比例不超过40%;参股主要开展天使投资的出资比例不超过50%。对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强链延链补链有重大促进作用的,出资比例可适当提高。

二是明确参股基金返投比例。参股专项基金返投合肥市比例不少于1.5倍,对社会资本出资比例较高或规模较大的专项基金,返投要求可按照“一事一议”给予适当放宽。专项基金投资企业迁入合肥市的,视同投资合肥市项目。

三是激励参股基金加快投资。专项基金2年内投资进度超过基金规模70%的,按投资合肥市金额的1%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投资期结束后,专项基金投资合肥市企业比例超过75%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四是参股基金让利。专项基金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产生的超额收益,根据基金返投比例,给予50%-70%的让利。

支持股权投资基金及人才集聚方面

一是引导各类基金落户。对新设立或新迁入各类基金,按其管理团队对合肥市贡献给予奖励。引导各类基金入驻合肥市金融集聚区,由辖区政府免费提供办公场所或给予房租减免、补贴。

二是建立基金高端人才智库。集聚国内外股权投资领域高端人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全市金融产业发展提供人才培养、决策咨询及定期发布合肥市金融发展情况报告等服务。

三是强化人才政策激励。国内知名股权投资机构高管或在合肥市具有成功投资经历的基金管理机构高管,可比照市重点产业优秀人才享受有关政策。

激励股权投资基金扩大投资方面

一是激励加大投资力度。按基金对合肥市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管理机构最高500万元奖励。对基金投资合肥市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发生的损失,按实际损失额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

二是激励招引重点项目。基金管理机构通过项目资源重组及并购等方式,引进的重点产业链项目,按项目投资额的2%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

优化股权投资服务环境方面

一是建立股权投资服务平台。鼓励各类基金及基金管理机构入驻合肥市中小微企业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建立资本与项目常态化线上对接服务机制,实现资本与项目无缝对接和投贷联动。

二是支持举办股权投资对接活动。支持综合服务平台运营企业定期举办线下路演、专业论坛等活动,促进市重点产业链企业项目、各类科技创新项目与资本对接。围绕股权投资发展需要,支持引进和培育资产评估、资信评级等各类专业服务机构。

三是建立优质股权投资项目动态发布及推介机制。要求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各载体、科技成果转化各平台、市重点产业链、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各类产业园区和创业创新载体等牵头及管理单位,以及各级投资促进部门和政府投资基金机构强化优质股权投资项目梳理及储备,及时在市中小微企业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动态发布股权投资项目需求,并全程做好跟踪服务。

海南,设了100亿母基金

12月24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设立由海南省政府出资、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母基金,基金规模为100亿元人民币,主要投向重点产业、重点园区、重大项目。

据《办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自贸港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通过专业化投资运营管理,促进基金持续健康运行,保障政策目标有效实现。除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投资项目外,自贸港基金原则上采用“母-子基金”投资方式运作,出资比例不超过子基金规模的30%,且予以末位出资到位。

自贸港基金主要投向以下领域:

(一)持重点产业发展。支持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等主导产业发展;支持数字经济、石油化工新材料、现代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以及深海科技、南繁育种、航天科技等“海陆空”未来产业发展;支持培育中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

(二)支持重点园区发展。支持海口江东新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和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等省内各园区的产业培育与集聚,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和园区与自贸港基金合作设立子基金,推动形成“一园区、一基金”发展格局。

(三)支持重大项目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支持未来预期现金流可以覆盖投资成本、退出有保证的重大项目建设。

在对子基金的要求方面,返投比例设置也比较合理,返投认定标准较灵活:子基金投资省内企业的金额应不低于自贸港基金出资额的1.5倍。省内企业应开展实质经营活动,并包括下列情形:

1.子基金所投企业注册地位于省内,且投资额应不少于自贸港基金出资额;

2.子基金存续期内,所投企业迁入省内、被省内注册的企业收购或者在省内设立子公司;

3.子基金设立后,子基金管理公司在管的其他非省内政府投资基金新增投资的注册在省内的企业。

在让利政策方面,《办法》指出,为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自贸港基金可以获得的超额收益为限,按子基金返投任务完成情况对管理机构和其他出资人实行分档让利。子基金投资省内企业金额达到自贸港基金出资额2倍、2.5倍和3倍的,自贸港基金可分别将该子基金投资所得超额收益的20%、40%和60%进行让利。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强调要建立容错机制,鼓励大胆创新。自贸港基金运作遵循客观规律,合理容忍正常的投资风险,不将正常投资风险作为追责依据。我们认为,对引导基金而言,容错机制至关重要,海南省此次在《办法》中明确合理容忍正常的投资风险,是极其市场化的举措。

并且,在绩效评价方面,《办法》也有亮点:省财政厅负责对自贸港基金整体投资运营情况开展绩效评价,但不对单只子基金或单个项目盈亏进行考核。绩效评价结果实施百分制和四级分类。四个级别分别是:优秀:90(含)100分;良好:80(含)90分(不含);合格:60(含)80分(不含);较差:60分以下。

绩效评价指标主要包括政策指标、效益指标和管理指标等:

(一)政策指标(40分)。主要考核基金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情况,撬动社会资本情况,投向省内项目情况,支持园区发展情况,支持产业发展情况,资本招商情况等。

(二)效益指标(30分)。主要考核基金投资进度情况、投资回报情况等。

(三)管理指标(30分)。主要考核基金规范管理情况,包括信息报告、资金使用监控和风险控制等情况;投后增值服务情况;项目储备情况等。

自贸港基金绩效评价结果与管理费支付等指标挂钩。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的,按年度管理费的100%进行支付;良好的,按80%进行支付;合格的,按60%进行支付;较差的,按40%进行支付。

绩效评价是近年来引导基金走向规范化管理的重点发力方向之一。2020年2月21日财政部发出《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 提高财政出资效益的通知》,明确要求实施政府投资基金全过程绩效管理,财政部门可组织对基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对于政府引导基金来说,虽然国家层面早已出台多项政策要求建立引导基金绩效评价体系,但是指标数据难量化、评价过程缺乏变通性、评价结果的可应用性不高等问题仍是各地引导基金绩效评价实际操作中的痛点。如今海南自贸港基金在管理办法中明确了绩效评价结果实施的分类与各评分指标标准,且自贸港基金绩效评价结果与管理费支付等指标挂钩,也将为中国母基金行业在绩效评价方面走向规范化带来示范性作用。

此外,《办法》在附则中指出,海南省工业和信息产业投资基金等省政府投资基金可参照本办法执行。这意味着海南省的政府引导基金均可按照以上办法中的规定运作,无疑是有了更为科学合理且市场化的运营标准。政府引导基金正进入存量优化阶段,对基金精细化管理、运营效率提升做出更高要求,而以市场化倒逼政府引导基金变革是未来趋势,同时也能提高政府引导基金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的效率。海南省的引导基金正向规范化、市场化的方向大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