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四川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的实施意见》,紧扣共建国家不同国情和当地民众医疗保健需求,开展各具特色、多种形式的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
《意见》明确,到2025年,形成以医疗服务为基础、教学科研为支撑、文化传播为依托、贸易出口为载体的中医药国际合作模式,中医药产业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取得明显成效。与共建国家合作建设8个中医药海外中心,5个国家级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4个海外惠侨远程医疗站,打造20个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
《意见》从中医药国际合作关系构建、多元化中医药优质服务供给、中医药国际贸易合作深化、中医药创新发展优势塑造、特色化中医药文化传播、中医药省际区域合作加强六个方面,提出16项务实举措,提升四川中医药参与共建“一带一路”质量与水平。
根据《意见》,四川将加强国际抗疫中医药合作,如组织中医药专家举办线上交流、开展国际远程诊疗等,分享中医药防治新冠肺炎方案。根据共建国家需求,提供抗疫技术支持、捐赠中药防疫颗粒剂,加大“三药三方”等有效方剂宣传推介力度。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派出援外医疗队伍,持续助力国际抗疫。
四川将以省级龙头中医医疗机构为主体建设海外惠侨远程医疗站,面向海外华侨华人、留学生、中资机构人员和赴境外旅行人员等重点人群,提供在线问诊、中医抗疫经验分享、中医健康管理等服务,促进中医药在海外传播。
此外,四川计划培育一批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机构,加强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以海外中心为基础,扩大海外服务和产品应用范围,以医带药,促进中药出口。加强中医药科研、教育、医疗机构及企业合作,多途径、多形式“走出去”。
《意见》提出,实施中医药文化海外传播行动,持续开展“驻蓉领事官员走进中医药”系列活动,创新开展中医药海外推介、学术交流、传统医药讲座、“一带一路”图文展览、中医义诊等活动。支持举办中医药对外交流活动,鼓励中医药机构和企业参加中医药现代化国际科技大会、博鳌中医药国际发展论坛等中医药国际会议。
针对中医药产业涉外的法律风险,《意见》在保障措施方面提出,将加强中医药产业涉外法律服务,支持律师事务所境外设立分支机构,为中医药海外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